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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引“火”烧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2:40 半岛晨报

  晨报讯 (正杰 广宽许昌林)即便一方已被刑拘,另一方被“点天灯”住进医院,双方仍旧因债务各执一词。昨天,记者从普兰店市刑警大队获悉,姜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拘。

  办案民警介绍,今年2月6日5时许,家住普兰店市莲山镇某村的姜某,再一次来到同一镇另一村的战某家,此次的目的还是要钱。据案发后姜某交代,他在2001年跟战某干了20多
天建筑活,应得工钱1800元,时至今日他才拿到手500元,剩余1300元多次索要未果。

  事发当天早晨,姜某怀揣半瓶汽油来到了战家。汽油是他早在腊月二十五在莲山镇某加油站买的,其目的就是要吓唬一下欠工钱的战某。来到战家后,一个说欠钱,一个说工钱早已全部付清。当时还没有起床的战某与姜某由打嘴仗到动起手。最后,姜某被战某的妻子劝到门外。出了门的姜某气愤难当,在屋外喊道“有种的你出来。”年轻气盛的战某披了一件衣服就冲了出来,刚到屋外就被浇得满脸汽油,还没等他做出反应,脸上和身上“腾”地跳出一团大火。看到战某身上着火,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姜某这时吓坏了,慌不择路的姜某连忙跑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正在大化医院治疗的战某昨天告诉记者,经医院诊断,他的面部和右手烧伤度达2~2.5度。他矢口否认自己欠姜某的工钱,“我不但不欠他工钱,相反从当时记账工簿上看,我陆续给他的钱早已超出他应得的报酬。”

  据办案民警介绍,不管谁欠谁的钱,采取这种犯罪举动,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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