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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同居应公证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3:2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四川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这种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汪海提出精神赔偿的要求法院不会支持,甚至不会立案。

  但是如果涉及到双方有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对此进行分割,并比照合法夫妻的共同财
产分割方式进行分割。由于同居行为不能受法律保护,所以热恋中的情人一定要冷静,最好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公证。尤其是要对双方的共同投资,达成利润分配的约定,只有这样,在出现纠纷时,才能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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