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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 拖人致死 肇事司机进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6: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鹤壁讯 记者昨日从鹤壁市有关部门获悉,不久前发生在该市的醉酒面的司机拖人致死一案的肇事司机马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于去年12月17日晚10时许,该市一酒店员工男青年赵某骑着自行车与女同事行至新区华山路海棠巷路口时,连人带车被一辆面的车撞翻,同行的女士也被撞伤。路人急忙阻拦制止,面的车在拖着男青年跑出200多米后才被迫停了下来。围观群众将
肇事司机马某抓获,移送给巡逻民警。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后发现男青年赵某仍在车下,已经死亡,受伤女子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警方认定,肇事司机马某系酒后驾车。(记者谷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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