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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得巨款修房买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9:14 潇湘晨报

  本报讯一名窃贼在盗取17万元现金后,迫不及待地用于装修房子,还买了一辆农用拖拉机。但因过于“露富”,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姚元福日前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2年5月8日,家住岳麓区望城坡涧塘村25栋的史某发现,自家于凌晨时分被人撬窗入室,放在家中西北侧卧室衣柜抽屉内的17万元被窃贼偷走,他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与此
同时,实施此次盗窃的龙山县华塘乡人姚元福却迫不及待地回到家中将偷来的巨额现金一顿“挥霍”:开始装修房屋,并于当年7月16日购买了一辆农用拖拉机。姚元福发财啦!消息不胫而走,但令人生疑。经岳麓区公安分局侦查,姚元福被刑事拘留。

  经法院查明,自2002年5月份后,姚元福的家庭支出明显与其收入不符,指纹鉴定书也证实了在岳麓区望城坡涧塘村25栋史某家中所留指纹与姚元福的指纹相符。 周喜丰 傅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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