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魔潜逃当继父 贼心不死终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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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0:2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网电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5年前,家住南靖县山城镇汤坑村的林德根就灭绝人性地强奸了幼女后潜逃。4年后,贼心不死的他再次就范,竟对自己的继女下毒手。丧心病狂的色魔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原来,1998年7月16日下午1时许,林德根在其居住的汤坑村老公厝见同村幼女林某某(13岁)路过,便将林某某骗入房内,不顾林某某的苦苦哀求,强行将林某某按倒在床上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德根采用暴力和欺骗、恐吓的手段奸淫幼女一次,奸淫妇女四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南靖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德根有期徒刑11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