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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厂方证明诊断也能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8:17 大连日报

  本报讯(孙岩娥记者何琨)记者从市卫生行政部门获悉,即日起我市开始落实卫生部《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在职业病诊断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新《通知》指出,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也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卫生监督机构或取得资质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作出诊断或鉴定结论。此外,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的,卫生行政部门可视其为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将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责令停产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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