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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可申请生活保障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2:19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民政局了解到,凡持有昆明市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困难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家庭成员是指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抚养关系的人员。家庭收入是指家庭全体成员人均月收入(含实物折价)的总和。户主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收入和就业情况证明等向社区居委会或劳动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站、企业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上述单位对户主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张榜公布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劳动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审批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该项工作的服务时限为收齐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

  郭 峥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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