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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枪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4:39 中国宁波网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萧剑智林

  中国宁波网讯江西波阳人张某从老家带了枪管、黑火药乘车来慈溪,结果刚下车就被查获。慈溪法院日前判决张某犯有“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现年32岁的张某,曾因在客车上抢劫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张某在家呆了一段时间。因为弟弟在慈溪打工,张某也动了到慈溪打工谋生的念头。在去年10月19日的上午,他带了一只蛇皮袋乘大客车从老家出发了。

  到了慈溪,他在长途车站附近下车,因为形迹可疑,被巡逻人员带到了派出所。民警打开他随身携带的蛇皮袋后,发现竟藏有枪管和近1000克黑火药。在接受审讯时,张某说,枪管是带到慈溪来准备修理的,用于打鸟,而黑火药则是打算做礼花的。

  事后,经公安机关鉴定,该黑火药的纯度达到95%以上,遇火花极易燃烧。由于张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了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法院对他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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