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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烫钳夹荼毒女性令人发指 深圳17名凶徒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6:27 深圳晚报

  17凶徒3年来频繁作案气焰嚣张手段残忍为深圳建市以来所罕见

  烟烫钳夹荼毒女性令人发指

  被命名为“12·23”专案嫌犯日前分别被判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本报记者王雅通讯员周俊峰报道日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宗被命名为“12·23”的专案,17名恶徒因抢劫、强奸、盗窃、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收购赃物等罪行被法院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7名罪犯普遍年龄较轻,其中一名罪犯案发时仅17岁,但他们作案之频繁、气焰之猖狂、手段之残忍却为深圳建市以来所罕见。

  猖狂作案手段残忍

  据检察机关介绍,从2002年7月开始,宝安区城乡一带出现一系列抢劫、强奸案件:两家手机店被一伙持手枪、利斧的歹徒洗劫一空;面包车被抢;轿车被抢……令人发指的是,这伙歹徒犯罪手段极为恶劣,不仅抢劫被害者的钱财,还残忍地折磨一些女被害者:强奸、轮奸、用木棍和铁管殴打、用烟头烫乳房,用老虎钳夹阴部……其目的就是逼迫被害者说出存折和银行卡密码,威胁她们不许报警,甚至将抢劫对象作为绑架人质对其亲友进行敲诈勒索。

  警方经初步侦查,发现这一系列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伙穷凶极恶的恶徒,他们分成几小股,时分时合,交叉作案,驾驶着小汽车游荡在宝安区城乡一带,而且作案次数频繁,有时一两天作案一次,有时一个晚上作案多次,气焰嚣张,不分白天黑夜,随性而为,大肆犯罪。这些案件实为深圳建市以来所罕见,影响极为恶劣,省、市领导对此系列案高度重视,警方专门成立了“12·23”专案组。

  公检联手破案

  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却在侦查、取证问题上遇到了难度。从2002年7月案发至2003年罪犯纷纷落网,这伙恶徒的作案始终未息,作案时间跨度长,作案地域跨度广,遍布宝安各城镇,但最大的障碍还在于被害人的流动性大,其中绝大多数为女性。案发后,许多人因为受到巨大的身心伤害和恐吓威胁,不敢报案,即使在已经报案的被害人中,许多人因在受害过程中被恶徒蒙住双眼,因而很难辨认出犯罪嫌疑人。同时,在已经落网的犯罪嫌疑人中,由于作案次数太多,作案地点的随机性大,许多人在交待过程中常常把作案时间、地点、对象、经过等要素搞混,这些都使“12·23”专案的侦破和定案极为复杂。

  市检察院针对此情况,派出一名刑检副处长带领主诉检察官和书记员进驻宝安公安分局,提前介入案件,提出一系列固定、完善、补充证据意见,并对堆积如山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被害人报案材料进行梳理,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安,共同探讨侦查方案。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又侦破、固定了多宗新发现的抢劫案件。

  17恶徒绳之以法

  在专案组近一个月的努力下,2003年3月左右,主要犯罪嫌疑人一一落网,许多被害人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市检察院及时引导侦查,在24小时之内依法批准公安机关逮捕两批犯罪嫌疑人共17人,并及时作出了长达数10页的侦查意向书,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固定、完善证据,做好公诉准备。

  2003年末,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罪犯许海波等17人被查实的犯罪案件共有抢劫、强奸、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销赃等25宗,劫得赃款、车辆等赃物总价值达80万元。实施抢劫犯罪时仅17岁的罪犯蒋某因未成年,依法对其不适用死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许海波等3人分别因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其中一人被缓期二年执行);罪犯路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周某等11人分别因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19年不等;罪犯林某因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作者:本报记者王雅 通讯员周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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