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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首例“性药”官司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1:35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8点半,石狮首例“性药”官司——安徽籍人士孙某诉石狮某药店出售假药一案在石狮法院开庭。可直至9点,原告孙某仍未到庭应诉,石狮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合议庭当庭裁定原告撤诉。

  孙某在起诉书中说,他于2003年11月22日在石狮某药店购买了一盒标价为50元的“性药”,当时他注意到该“性药”的外包装和说明书上写着:(适应症)因男性生理或心理因
素造成的阳痿、早泄、遗精、性无力、性发育不良及对性生活不满意者。(服用后)使阴茎快速增长、增粗、增大,实现第二次发育之目的,并延长性爱持续时间。同时,药源成分中大量的天然滋补成分迅速被人体吸收,改善人体肾阳虚状态,提高人体肌体活力,彻底解决勃起障碍,消除阳痿、早泄、遗精、性功能减退、高潮缺乏、腰膝酸软等症状。孙某称他按照说明书在服用此药后不久即感觉身体不适。他在查询了相关法律资料后方知他买到了“假药”。孙某解释说,该药品的产品批准文号为:陕卫食准字(2002)第049号,属于普通食品批号,而按照该药品说明书上显示的功能作用应属药品,而药品必须经过国务院卫生部门进行功能试验后发给药品批号后方可生产、销售,否则按照有关法规视为假药。据此,孙某认为该药品为假药,遂将出售该药品的石狮某药店起诉至石狮法院,称该药店以假药坑害消费者,以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牟取非法利益,对他构成了欺诈。请求法院判令石狮某药店退回货款50元,并在媒体显著位置公开向他及广大消费者说明真相,并赔礼道歉。

  石狮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定于昨日上午8点半开庭审理,但原告孙某直到9点仍未到庭,合议庭当庭裁定原告撤诉。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孙某。据孙某说,他本人正在广州,他本已聘请了广州的律师来石狮到庭应诉,但该律师因临时有事未能来石狮。记者告诉他此案已裁定撤诉,孙某称他知道这件事,并告诉记者下周还将来石狮重新起诉。记者采访被告石狮某药店的代理人陈先生时,意外听陈先生说此案已是泉州地区的第8起“性药”官司,颇有戏剧性的是,这8起官司的原告均为孙某同一人,这起案件也是陈先生代理的第2起性药官司,第1起为孙某诉泉州某药店,今年春节前法院判决孙某败诉。另据记者了解,孙某曾自称为“职业打假人”。(邱尚荣阿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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