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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涉嫌植肾未做配型 病人家属索赔28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李某将自己的肾脏摘移进儿子身体,但因医院没有做配型,最终导致手术失败。昨天,李某将该医院告上海淀法院,要求赔偿287696.4元。

  李某诉称,2003年7月14日,他的儿子进行了换肾手术。由于院方在未做配型的情况下进行手术,造成术后发生超级排斥的严重后果——儿子发烧达38℃以上。此时当班医生又极不负责地按照手术成功的常规下医嘱单,给其补钾,直到两日后李某之子被送到抢救室,患
者母亲才得知在患者移植术后无尿的情况下进行补钾是错误的,并向医生提出质疑,此时医院才停止补钾注射。事后,李某多次与医院协商解决问题,但医院坚持认为父子之间进行肾脏移植可以不做配型。为此,李某要求对病例封存,但医院又表示:他们在术前进行过配型但未记录在病历中。李某认为,由于对方夸大宣传,造成他们父子被误导,而且在术前未告知医疗风险,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对方严重违反医疗常规进行操作,造成手术失败。不但没有治愈他儿子的尿毒症,而且使他失去一肾,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为此,他们起诉要求对方给出说法、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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