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民工实行“月薪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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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6:4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上午9时许,在东安南路的某工地上,38名民工欣喜地领到了自己1月份的工资,这和以往民工在年底结算工资大相径庭。这是锦江区政府下发《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意见》后,该区的第一家建筑单位为民工实行“月薪制”。《意见》规定:该区的建筑企业必须按月为民工足额支付工资,并规定建筑企业须预交工资支付保证金才能承揽该区项目。(陈巧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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