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家汇地铁站出口公示22名蒙眼小偷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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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7:21 新华网 | |||
采访中,有乘客认为,将“小偷”照片公布于众大快人心,能有效打击“小偷”的嚣张气焰,引起大家警惕,使这些“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而另外一些乘客则认为,在地铁站这种公众场合张贴“小偷”照片意义不大,何况还是眼部作了处理的,很少有人能仔细辨别并记住这些“小偷”的面孔,警方还是应该主动加大执法力度,才能确保乘客财产安全。 一些法学专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权、姓名权、隐私权同样不受侵犯,公开张贴“小偷”照片的做法与现代法治理念相违背。但也有法学专家认为,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小偷”照片不可以贴,因此不算是侵犯了隐私权和人格权。 记者试图就此举的实际效果采访相关警方,但有关人士对此未置可否。(实习记者于任飞) :(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