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印章刻字门店今起悬挂“特许经营”标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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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7:31 深圳商报 | |
深圳印章刻字门店今起悬挂“特许经营”标牌 “公安指定”招牌全部摘掉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从今天起,深圳大街小巷的印章刻字门店悬挂的“公安局指定刻章”招牌将被全部摘掉,不准再悬挂,而代之以印有“特许经营刻章企业” 个别门店私挂“公安招牌” 市公安局治安处特营科科长刘耀良介绍说,目前全市的刻字门店约有50多家,个别门店为了招徕生意,误导客户,自行悬挂诸如“公安局指定刻章点”等各种款式的招牌,使许多客户误认为此店“正规”而别店非正规,对公安部门及客户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他说,印章业作为一种特殊行业,确属公安部门负责审批,但只要符合条件、领取了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印章门店,都可以经营。公安部门没有必要、也从未对任何一家门店“特别指定”。 未经验收核准,不得继续营业 为此,市公安局决定对全市所有印章刻字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取消各印章刻字门店自行悬挂的“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公安局核准A/B/C级单位”等招牌。今后,经过公安部门验收核准的门店将统一悬挂市公安局“特许经营刻章企业”标牌,没有该标志的门店将不得继续营业。统一后的标牌上还印有市公安局监督电话84465300,如客户对印章门店的信誉产生怀疑,可拨打此电话向警方求证、核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警方提醒需要刻章的企业等单位,凡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和发票专用章,一定要到公安机关核准的正规门店去办理,以避免在以后的业务往来中发生法律纠纷时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图:警方在清理印有“公安指定”的印章店。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摄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