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抢劫强奸案宣判三主犯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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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7:32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通讯员周俊峰)市人民检察院昨日向媒体公布了“12·23”专案的查办情况。该案的17名被告人涉及抢劫、强奸、盗窃、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收购赃物等罪名,3名主犯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案犯被判7到19年有期徒刑。 据悉,从2002年7月开始,以许海波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小汽车在宝安区进行系列抢劫、强奸犯罪。其作案之恶劣,为深圳建市以来所罕见。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通讯员周俊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