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兴起人才租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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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7:54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王宇)您愿意租一个人为你工作吗?您愿意出租自己吗? 你不再属于任何一个机构,你是自己的“老板”;你提供劳动服务,他支付报酬———原在南方搞得火热的人才租赁在沈城也日渐火热。 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2月17日统计,一个多月来,他们已将100余位人才给“ 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副部长张虹告诉记者,人才租赁受到企业和人才共同青睐的原因在于,人才派遣机构把企业和人才的“操心事”全都揽了过来。 据介绍,人才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已经在职的员工签订聘用合同书后,派遣中心就负责员工的人事档案关系转接、工资计发、社会保险的办理、绩效考核评价等烦琐复杂的事务,从而消除企业人事管理上的负担。对人才来说,就算企业短时间用人,也要为人才交纳各种保险,所以人才大可不用担心企业不给买保险、拖欠工资以及各种人事(劳动)纠纷上的闹心事。 “人才租赁是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将成为人们就业、择业的一个新途径。”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主任助理郑海东说,有些用人单位储备着大量的人才,却不能给他们用武之地,造成了人才的闲置与浪费,另一些单位人才紧缺,限于经济实力而养不起这类人才,而人才租赁将使人才资源到合理利用。 据了解,人才租赁没有学历上的要求,只要具有一技之长都是人才,都可以到人才派遣机构存储个人档案。 名词解释: 人才租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人才派遣机构选聘急需的人才,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通过派遣机构为所“租”人才发放薪酬、代办社会保险、托管档案等全新用工方式,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是一种劳动关系。它的特征是企业“用人不养人”,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