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20万被判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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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7:54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陈萍)听到“有期徒刑16年”的判决后,29岁的程扬(别名程洋)叹了一口气。为了过上舒适的生活,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已是5岁孩子父亲的他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因为程扬认罪态度好,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20万元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也成为沈阳市法院系统首例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理的刑事案件。 年轻储蓄员获罪16年 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贪污、挪用公款高达120万元的刑事案件,并根据被告人认罪的情况,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后当庭宣判。 年轻的程扬案发前是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皇姑支行某储蓄所储蓄员,去年6月25日上午,程扬采取“虚存实取”的手段,借工作之便,往20张牡丹灵通卡内虚存99万余元。 当日12时,程扬持这20张卡,在其他银行从每张卡内提出4.5万元,共计90万元现金后,躲了起来。10天后,程扬被警方拘留。 据其交代,2002年12月至去年6月,他套取16名储户3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也浮出水面。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回赃款赃物……一审从轻判处程扬有期徒刑16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审理到宣判,整个庭审过程只用了30分钟。 案件背后的警示 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曾经当过兵的程扬走上犯罪道路呢?通过庭审得出了答案:游戏机和女人。 2002年11月26日,程扬在兴工街第四储蓄所担任储蓄员,“当天查账时,我差了一万元,后来我家人拿钱补上了。我觉得太冤,这一万元我确实没有拿。” 为了暂时忘掉这件事,从那以后,程扬迷上了游戏机,而且越陷越深,“不久就把家里的钱都输光了,甚至是照顾孩子的钱。最后我想到了银行……” 去年5月,程扬在一家宾馆有了“艳遇”:一个名叫潇潇(化名)的女服务员让他神魂颠倒。他谎称自己是个饭店老板,花33.4万元为潇潇买了一套房子,又花20多万买了车。 这一切,程扬的妻儿都蒙在鼓里。直到程扬被捕,潇潇才知道好“老公”竟是贪污犯。 为何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理? 庭审结束后,此案的主审法官韩志彤介绍,根据2003年3月14日开始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被告人对指控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可以在征求被告人意见之后“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理”。 同时规定,“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法院一般当庭宣判”。这就是该案简易审理、当庭宣判的由来。“ 简易审理方式可以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是沈阳市法院系统大力推广的审理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