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钱款拒不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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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9:2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丁慧)浙江金华荣胜工具厂在履行负担数千元诉讼费的判决后,就是不肯执行“登报赔礼道歉”的判决。为此,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法官远赴金华进行说服教育,该厂厂长庄某终于写下“道歉声明”,近日刊登在《金华日报》上。 吴先生是水平尺F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后将该专利许可给浙江东精工量具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独占实施。2002年9月,吴先生在海关发现了大量由荣胜工具厂制造、正欲出口 判决生效后,荣胜工具厂迟迟不肯履行判决,吴先生无奈之下,于2003年12月向上海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荣胜工具厂履行了承担诉讼费用的判决,但对于“刊登道歉声明”这一项,却一再推诿拖延,不愿付诸实施,后虽拟写了声明的稿件,但字里行间却丝毫没有赔礼道歉的表示,仅是对自己的产品被判侵犯吴先生的专利表示遗憾。对于荣胜厂的这番“遗憾”声明,吴先生表示难以接受。 为切实执行判决,维护司法权威,今年2月初,一中院的法官赶到金华,找到荣胜工具厂,但该厂厂长庄某仍一再推诿,并不断强调,其已就案件所涉及的专利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宣告无效的复审请求,该请求肯定会得到支持。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向庄某严厉指出,其行为属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妨碍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并告知若再不履行要承担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庄某的态度有所缓和,再加上法官的耐心说服和严肃教育,终于表示愿意赔礼道歉,当即写下了符合要求的道歉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