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养儿十五载知非亲骨肉 家庭纠纷一波三折发人深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0:46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 记者王克础 通讯员马文政

  张军刚结婚8个月,妻子就生下一个儿子。后来由于妻子移情别恋而离婚,儿子由他来抚养,但儿子并不是他的亲生骨肉,15年来他一直被妻子蒙在鼓里。后来,婚姻受挫的前妻为要回儿子而将张军告上法庭,才解开了这个谜团。为了讨回公道,张军又反诉前妻,要求前妻返还他15年来抚养“儿子”的抚养费及赔偿他精神损失费共计13.5万元。这起纠纷案一
波三折,发人深思。

  妙龄女子催办婚事

  现年41岁的张军是崇左市人,1986年9月,23岁的他和上林县的李晶相识,1个多月后他们就结婚了。

  这场婚姻来得很突然。李晶当年才21岁,但她和张军相识几天后,就提出要结婚。当时,张军觉得不妥,但李晶说:“两人只要情投意合,迟结婚不如早结婚,还让你省去了许多谈恋爱的‘浪漫费’呢!”张军陶醉了,他也没多想就和李晶牵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不止是婚姻来得突然,连“爱情结晶”也来得快。婚后8个多月,妻子就生下一个儿子,张军觉得有点不对头。妻子解释说:“我是因为身体虚弱才早产的,你别往歪处想啊!”张军尽管觉得有些蹊跷,但还是相信了妻子的话。

  初为人父的张军给儿子取名叫张晓君。从此,他拼命工作,尽心尽力打理着这个家。

  红杏出墙 分道扬镳

  生了小孩后,李晶的身材依然很好,而且更有女人味。她喜欢跳舞,经常将儿子推给丈夫照料,自己到舞厅跳舞。张军对此颇有怨言,但敢怒不敢言。

  在舞厅里,李晶那特有的少妇风韵,不知迷倒了多少来舞厅寻欢的男人。风流倜傥的黄高也常来舞厅里泡,能说会道的他十分讨李晶的欢心。乐曲起起落落,灯光忽明忽暗,他们的感情也在不断升温。相识不久,李晶便投入了黄高的怀抱。

  妻子和黄高的绯闻很快传到了张军的耳朵里。面对丈夫的责问,李晶闪烁其词,答非所问。

  后来,她干脆承认了,并对张军说:“我们的婚姻已经走到头了,离婚吧。”1989年5月,张军和李晶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共同财产(包括房屋、储蓄)归张军所有,孩子张晓君由张军抚养。李晶每月支付50元的抚养费(后增加到250元),并负责偿还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欠的债务7500元。

  姻婚受挫 前妻争子

  离婚后不久,李晶和黄高结婚了,并随丈夫一同迁往南宁生活。为了儿子,张军一直没有再娶。15年来,张军除了身上的几套工作服外,几乎没有买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没有上过一次饭馆。

  斗转星移,张晓君长成一个英俊潇洒的少年,读上了高中。张军打算等儿子大学毕业后,再找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结婚,安度晚年。不料,李晶的一纸诉讼摧毁了他的全部希望。

  再婚后,李晶由于生理上的原因,没能再生育。为此,黄高也和她离了婚。10多年来,她一直奔波在两个城市之间,以各种方式弥补她对孩子造成的过失。现在,丈夫没了,她对儿子的思念就更深了。经过反复考虑,她决定把儿子要回来。

  可是,儿子的身世是她埋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秘密,这个秘密一旦公开,将会引起轩然大波,给前夫张军乃至儿子张晓君造成巨大的伤害。但为了要回儿子,她不得不公开这个秘密了。

  2003年6月28日,李晶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张晓君的抚养关系,由她来抚养。崇左市江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的纠纷案。法庭上,为了争儿子,李晶和张军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十年如一日将全部父爱都倾注到儿子身上的张军,于情于理于法都占有绝对的优势。无奈,李晶只好使出最后一招,她情绪激动地对法官说:“张晓君和张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张晓君是我和别人生的!”

  此言一出,震惊法庭,张军更是目瞪口呆。

  亲子鉴定 砸碎希望

  在法庭上,张、李同时提出对张晓君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于是中止审理,委托自治区某鉴定中心对张晓君进行亲子鉴定。

  儿子张晓君感到很痛苦,15年来,父亲在他的心目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等待鉴定结果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张晓君明显感觉到父亲憔悴了许多,对他也冷落了许多。

  2003年10月25日,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张晓君与张军没有血缘关系。张军的最后一线希望彻底破灭了。

  法院开庭重新审理此案。在鉴定结论面前,张军神情黯然,他不得不接受痛苦的事实,在法院调解书上签字,同意李晶把张晓君带走。

  原来,早在与张军认识之前,李晶曾与崇左市的阿伟相恋过,并发生了关系。后因种种原因,两人分道扬镳了,而李晶却已珠胎暗结。为了掩饰未婚先孕的尴尬,她匆匆与张军结婚。这些底细张军根本不知道。

  反诉前妻 讨回公道

  抚养了15年的儿子,竟是妻子和别人的私生子。为此,自己不仅牺牲了15年的时光,还蒙受了15年的欺骗!张军决定通过法律向李晶讨回公道。

  2003年12月12日,张军以张晓君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双方之间并无血缘关系以及对张晓君无抚养义务为由,向江州区法院起诉,要求李晶返还他抚养张晓君15年来所支付的抚养费、教育费共8.5万元,同时要求李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晶和张军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李晶隐瞒了真相,不如实将婚前与他人发生关系导致怀孕这一事实告知丈夫,致使张军误以为张晓君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并抚养了15年。

  从法律上讲,张军既非张晓君的生父,也非养父、继父,所以他对张晓君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张军受到欺骗、在违背自己真实意志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民事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

  而且,夫妻关系存续有效,并不意味着夫妻一方必然要承担另一方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所以,从法理上讲,张军要求返还抚育费的诉讼请求理应支持。

  但原、被告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已归张军所有,李晶负责偿还夫妻共同债务7500元,并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所以,张军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抚育费,李晶不用返还;但离婚后至张晓君被李晶领回的这段时间的抚育费,李晶应当酌情返还。

  至于精神补偿费,由于李晶的行为致使原告精神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故应对张军予以补偿。

  2004年1月10日,在法院的调解下,李晶再一次诚恳地向张军表示歉意,并愿意在尽可能的承受范围内赔偿张军的经济损失。令人感动的是,在一旁的张晓君深情地对张军说:“不管将来如何,我都会把你当作自己的父亲,15年的养育之情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张军也百感交集,他自愿放弃了要求李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要求。最后,经双方协商,该案以李晶返还给张军5万元的抚育费而了结。(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编:蒙卫芝 李俭芹(实习)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王克础 马文政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