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突死妻子质疑无证医生 医院称不属非法行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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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5:15 中国消费者报 | |
元宵节刚过,承受丧夫之痛的南宁市边阳街的邓女士,再次向南宁市同济医院提出索赔要求,遭到该医院拒绝。邓女士遂向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投诉求助,认为同济医院的一位姓黄的医生未取得行医资格证便给其夫看病,属无证行医,要求为其丈夫讨回公道。日前,记者对这起投诉进行了调查。 邓女士告诉记者,她丈夫因脚扭伤数日不愈,于2003年12月3日到南宁市同济医院就 邓女士告诉记者:丈夫突然死亡,致使其怀疑当时接诊的黄医生行医水平,于是她到医院了解黄医生的资历,发现黄医生刚毕业不久,还未拿到行医执业证书。 记者两次电话采访了南宁市同济医院的董事长(该医院属私立医院)俞先生。俞先生承认有此医疗纠纷,并承认当时接诊的黄医生是2002年7月刚从医学院毕业,至今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但院方认为黄医生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 患者家属对医院的说法并不认同,患者家属认为,《执业医师法》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黄医生无证行医,应该对此医疗纠纷负责任。 记者就此采访了南宁市卫生局分管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如果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又没有上级医师的指导行医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这位负责人强调,接到死者家属的投诉后,卫生局对同济医院进行了调查,从医院的处方单上看到有上级医师的签名,因此,不能说医院违法。 患者家属不同意此说法,邓女士说,她保存的病历清楚地显示,从询问病情到开处方、开化验单,整个诊疗过程都是黄医生独自一人完成,她从未见到任何指导医师,病历上的处方和化验单均是黄某一人签名(注:记者看到邓女士手中的病历本及化验单均为黄医生签名)。 针对此事,记者电话咨询了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邱宝昌先生。邱律师告诉记者,通过这件事,不难看出,目前卫生部门对医院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尽管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出台了,对患者来说是件好事,但如何给患者知情权、如何取证,对患者来说都非常难,因为全国所有的医院的处方单都是保存在医院,而且不需要患者签字,随意性非常大。要避免此类纠纷发生,首先要让患者有知情权,当患者就诊时,接诊医生的资历应该让患者清楚;其二,医师开具的处方单患者要保持原始记录,只有这样,碰到医患纠纷才不会出现患者和医院各执一词的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