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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行贿人“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一些经常行贿已构成犯罪的个人或单位被登记上网,警示他人

  本报讯广州市检察院已率先建立起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把经常行贿的个人、单位登记上网,提供给有关方面,这是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铁峰昨天向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述职时提到的。

  在昨天举行的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卢铁峰报告了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他说,五年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行贿犯罪案件187件,占贿赂案件总数的20%,始终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为了不让行贿人在经济上占便宜,检察院对通过行贿获取的非法利益依法收缴,并率先在全省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在建筑领域、商贸系统等对一些经常行贿已构成犯罪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登记上网,提供给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起到警示作用。

  卢铁峰说,广州市检察机关还坚决深挖行业性犯罪。五年来共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单位的职务犯罪案件807件。深挖窝案串案,查办的窝案串案占立案数的60%。(罗颖 仁达)(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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