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来女友逼其卖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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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6:53 潇湘晨报 | |
阿红至今仍生活在一片阴影之中,当她得知原来的男友彭某因逼迫自己卖淫终审被判处10年徒刑时,不禁泪水涟涟,感觉终于出了一口恶气。昨日,当终审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彭某手中时,换来的也是一串悔恨的泪。 阿红与彭某是湖北来凤县人,2002年7月,经媒人介绍,两人恋爱并订婚。2003年三四月份,阿红与表妹娟娟在东莞打工,男友彭某也来了,却没有找到事做。 4月10日,彭某告诉阿红,称自己的一个亲戚在浙江某厂当主管,想带她和娟娟去浙江打工,她们没多想就答应了。12日,阿红、娟娟跟随彭某、黄某在长沙火车站下了车。此时,她们还不知道已跌入了一个陷阱。 原来,彭某和黄某是老相识了,在东莞碰面后,两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很快便找到了赚钱的“捷径”:决定骗几个女孩来长沙“做事”(即“卖淫”)。因没有找到合适人选,彭某竟将目光瞄准了娟娟及女友阿红。当时,黄的女友匡某(20岁,已劳教)正好在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罗漫休闲中心做小姐。 阿红和娟娟被安排在岳麓区咸嘉湖附近一栋楼房的地下室里。4月16日,黄某、彭某及本在长沙的吴某、肖某等人开始逼迫阿红和娟娟去“做事”。阿红、娟娟则予以严词拒绝,娟娟随后被吴某打得伤痕累累,并惨遭黄某强暴。此后,彭某也强行与阿红发生了性关系。 4月17日,娟娟、阿红被逼去罗漫休闲中心“上班”,黄某等人派一个叫“燕子”的人和匡某一起看管她们。在此后的日子里,阿红、娟娟可谓生不如死,她们上下班都被接送,行踪被24小时看管,不断地接客,稍有不从,就遭打骂,卖淫所得的钱全部被黄某、彭某搜走。 阿红和娟娟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机会出逃,4月29日中午,在一个好心的中年男子的帮助下,她们以谎称出去买点零食为借口逃出了火坑。 5月2日,阿红和娟娟向望城坡派出所报了案。警方立即开展侦查,但黄某、彭某等人已逃走了。5月4日,阿红联系上了自己的舅舅,舅舅闻讯把她们接到广东南海打工。富有戏剧性的是,5月12日中午,在南海太平圩,阿红发现了彭某的身影。原来,恬不知耻的彭某竟是来找她的。阿红、娟娟和她们的舅舅立即将彭某抓住并报警,当地警方将彭某移交给长沙警方。此后,黄某、肖某相继被抓获。 此案经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长沙中级法院日前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彭某、黄某犯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肖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文中阿红、娟娟系化名) 周喜丰 傅建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