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规要24时营业 “不准打烊”难煞药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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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8:44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刘峻)昨天公布的国家《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带来便民好消息,从今年4月1日起,药店需要 24时营业。但据记者了解,南京的药店短期内不可能全部实现24小时营业。 据悉,刚刚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从4月1日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地 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保证24小时供应。但是,由于经 江苏省药监局市场处负责人介绍,国家的这个办法规定4月1日后江苏肯定实行,目前江苏有药店1万多家,初步的 设想是新开的药店必须有24小时营业的能力,对于老药店,则要求逐步24小时营业,具体如何实施尚在进一步的研究之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