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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就业优惠证》的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0:06 生活报

  经核实符合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领,应按有关程序为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2)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3)已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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