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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不过关可拒交装修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0:24 沈阳今报

  记者肖春平实习生刘晓晨孟楠

  今报讯 刚装修完的房屋中如果发现空气中有害气体超标,你可以要求重新装修,而不必为此忍气吞声。

  市民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将自己对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写入装修合同中
。如果一旦发现经过装修公司装修过的房屋室内空气有害气体超标,在得到权威检测机构的空气检测报告的证实后,市民就可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装修公司重新装修,或拒交装修款,这不仅可以避免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还可以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沈阳市室内环境监测中心站副主任周松颖介绍说,沈阳市还没有住宅装饰装修的地方验收标准,但是市民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可以参照国家颁布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制定具体条款。《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VOC等19项有害气体的最高限量,可以作为监测室内环境质量的依据。

  辽宁省装饰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在合同条款中要求监测室内空气的大多是公共建筑,个人住宅提出监测要求的还很少。

  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保证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最好加入室内空气质量的相应条款,这样在您装修时可放心,装修后出问题时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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