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姆杀死雇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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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2:52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近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小保姆杀害雇主案有了结果,被告人顾定芬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 抢劫10万未遂 去年6月24日,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村20岁的顾定芬伙同朱红芬(另案处理)将被害人张娥(化名)从陆良县城古桥街骗到陆良县某宾馆,持刀索要人民币10万元,两人抢劫了被害人张娥随身携带的金戒指一枚、厦新A8手机一部。顾定芬拿走被害人住房钥匙后,到张娥家去取存折时,张娥挣脱朱红芬的控制并报案。而顾定芬由于打开不了张娥家的房门在返回宾馆时,被警方抓获。顾定芬因涉嫌抢劫,6月25日被拘留,7月10日被执行逮捕。 16岁少女杀死雇主 案发后,顾定芬交待了自己做保姆时,将雇主杀害一案。自此,发生在2001年的小保姆杀害雇主案也成功告破。 原来,2001年2月7日早上6时左右,16岁的顾定芬与租房在曲靖市麒麟区居住的王芬(化名)发生争执中,用屋内的水果刀剌杀王芬的头部、面部。见倒在地上并大量流血的王芬向房主呼救,顾定芬害怕别人听见,拿起一截蜡烛塞入王的嘴里使其停止了呼吸。之后反锁好门逃离现场。王芬因头部多处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多行不义被判无期 曲靖中院审理后认为,顾定芬在被害人王芬没有当场死亡的情况下,用蜡烛塞入被害人嘴中阻止其呼救,又将房门反锁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最终致使被害人因头部多处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恶劣。而且伙同他人通过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犯故意杀人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一审判决。 倚鸿 吕世成(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