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为退货怒打经营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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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1:31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韩林记者黄晔楠)在消协的调解下,消费者与经营者因为50元钱产生的纠纷本能很快解决,但消费者却动手打了经营者。赔医药费不说,还使调解搁浅。 几天前发生在大连市甘井子消协的这件事,在消协处理的多件纠纷中并不少见。很多纠纷因为消费者的一时冲动,被迫悬而不决。春节前,一名消费者在甘井子区一家市场买了一双皮鞋,回家发现两只鞋尺码不一样。正月十一,消费者将这双一大一小的皮鞋拿到消协 甘井子消协秘书长何琴表示,在实际调解工作中,很多消费纠纷难以用具体的法条界定并处理,这就需要经营者和消费者来协商解决。消协认为,谁遇到消费纠纷都气愤,但是意气用事只能对维权不利。所以提醒消费者,遇到纠纷,一定要避免冲动维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