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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版楼盘”打克隆官司 此案在一中院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2:09 北京娱乐信报

  枫丹丽舍称掌握森林大第抄袭图纸的证据要求赔偿620万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北京著名的商品房项目枫丹丽舍称,他们已经掌握森林大第抄袭其设计图纸与建筑外观的证据,要求对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620万元。昨天,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据枫丹丽舍房地产公司介绍,早在2002年,他们就听森林大第的销售人员说:“森林大第住宅和枫丹丽舍是一样的。”经了解,森林大第建筑外观与枫丹丽舍非常相似。后来,枫丹丽舍认为其中存在蹊跷,不久便掌握对方抄袭、剽窃其工程设计图的事实。枫丹丽舍认为,他们在不同媒介上对楼盘的销售进行推广和宣传,对整个楼盘的表现效果和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而森林大第的侵权行为致使枫丹丽舍销售量下降,使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枫丹丽舍要求森林大第的开发商天龙苑房地产公司、设计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公司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620万元,并让对方停止施工和销售。

  天龙苑房地产公司直言不讳地宣称,森林大第的风格是法式风格,像其他欧式建筑一样,都是学来的,并不为枫丹丽舍所独有,而且双方在结构上并不完全相同,不能认为他们侵犯了枫丹丽舍的著作权。国电华北电力工程公司也认为,森林大第的表现风格和设计图纸早在17世纪欧洲就已公开发表,并不是枫丹丽舍的独创。况且,两个楼盘在许多细节上存在很多差异,他们之间不存在侵权行为。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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