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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放宽退票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3:15 时代商报

  出行参考海航放宽退票条件

  本报讯(记者 马薇)昨日,记者从海南航空公司获悉,从即日起,旅客遗失机票不再被要求出具当地公安部门的证明,只需凭身份证到售票处挂失备案重新购票即可。这是海航为与国际接轨而推出的拓深旅客权限、简化相关程序服务内容中的一项。

  即日起,海南航空在国内航线实行舱位新规定,就客票的出票时限、办理客票的签转、变更、退票、遗失、作废等相关事宜进行调整。旅客在购得机票后出现任何情况都将得到海南航空妥善快速的处理。在客票的变更上,原来只有头等舱票及儿童、婴儿票才能享有的无限次的免费变更航班及时间的服务拓宽至凡8折以上机票旅客均可享受;在退票方面,以前退票费率受申退时间的限制,新规定中,不论航班起飞前后都执行统一的退票费率,退票费率由旅客购票的折扣来决定,减少旅客因把握时间不准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其中8折以上机票旅客随时可办理退票手续,且只收取5%—10%的退票费;在客票的遗失方面,海南航空简化挂失手续,旅客遗失机票不再要求出具当地公安部门的证明,只需凭身份证到售票处挂失备案,重新购票即可,原遗失客票在有效期满30天后即可办理退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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