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出台拆违细则 2天不管即是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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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44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涂亚卓报道:洪山区近日出台实施细则,就违章建筑的拆除时间、基层组织干部的行政作为进行了规定。 该区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实行“块块负责,条条执法”。村居委会发现违法建设,2天(街镇乡4天)内不予以制止,或不报告,将视为行政不作为,追究责任人责任。 为了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该区还规定,建立拆除违章建筑快速反应队伍,要求在接到报告后1天内赶到现场,下达文书进行查处;情况核实后,2天内拆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