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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系统'火眼'侦察 南宁交管将登门追缴交通规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57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2月20日讯(见习记者卢清建)从3月1日起,南宁市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将使用电子稽查系统,到全市的车辆集散地,对逃费车辆进行交通规费追缴。

  据悉,除了继续上路稽查之外,南宁市交通部门将首次组织人员,手持掌上电脑进入停车场等车辆停放集中地方,进行交通规费缴纳情况稽查,一旦发现欠费车辆将现场追缴。今后工作人员还将根据电脑资料,按照车主登记的住址,登门入户对欠费车主进行交通规费
追缴。

  南宁市交通征稽部门提醒车主,根据我区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需停驶的机动车,车主应当自机动车停驶的上一个月底前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到车籍地征收机构办理交通规费停征手续。对超过免征、减征、停征交通规费规定期限不续办有关手续的,按照应征交通规费的机动车处理。

  2004年摩托车交通规费统缴优惠期到本月29日截止。据南宁市交通征稽部门统计,到2月19日,全市近27万辆摩托车中仍有近4万辆摩托车未缴养路费。根据有关规定,到期不缴交通规费,且不办理有关停征手续的摩托车以及各类机动车将按欠费车辆处理,欠费车辆除了要缴纳全部交通规费外,还要缴纳滞纳金。

  (注:我区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机构可在依法设置的征费稽查站或者车站、停车场旅客集散地等,对车主缴纳交通规费的情况进行检查。)

  责编:蒙卫芝 李俭芹(实习)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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