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义诊 每日一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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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8:17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张先生问:我们公司是专门从事某品牌工艺品生产的企业,我是公司人事负责人。我们公司的员工吴某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与他人合伙开办了一家工艺品厂,且以我们公司的同类品牌生产工艺品。请问,对这种情形,我们公司该怎么办? 林明辉律师解答:如果吴某确实进行了开办企业并生产假冒贵公司同类品牌产品的行为,则他不仅违反了《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而且严重违反了《劳动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