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扣押异地货车一天》追踪·“稽查大队”疑点多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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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8:28 江南都市报 | |
进贤县编制办:物资局稽查大队未经批准 本报昨天有关进贤县物资局稽查大队上路扣车的报道在众多司机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市民表达了同一个心声:是谁给了进贤县物资局设稽查大队的权利? 一些司机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公路三乱事件。还有许多打进本报热线的市民质问, 一位市民说,进贤县物资局成立稽查大队并上路查车的事没经《江南都市报》曝光前,难道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和官员就不知道?如果知道,为何没查处?也有市民表示,有关部门对这种目无法纪的行为会不会严肃查处? 行业协会:物资局无权查车 南昌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2002年5月份省公安厅、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的文件精神,废品收购是属于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管理的,但是2002年12月份,国务院取消了38个经营项目的审批规定,其中包括报废汽车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废旧物资特种行业许可证。这是否意味着公安部门的审批权也取消了,从此公安部门基本上由静态管理改为动态管理,如有案件牵连就检查车辆。这位负责人称,既然审批权都没有了,一般情况下就没有检查权,他们装载废铁的车辆又不涉及某个案件。因此,他们对查扣货车行为有所怀疑。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进贤县物资局只有经营权,但没有成立稽查大队上路执法检查的权力,即使公路上装载废铁的车辆没有任何证件与手续,物资局也没权利查车。 进贤县物资局:电话里不回答问题 昨日上午,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致电进贤县物资局办公室。记者问,稽查大队什么时候成立的?负责人说,报纸正在看。但这个问题,电话里不作回答。 进贤县编制办:稽查大队未经批准 昨日上午,进贤县编制办的季主任告诉记者,经过查实,他们没有批准过成立进贤县物资局稽查大队这个机构。省政府法制办执法处有关人员称,成立稽查大队一般要有法律法规依据,并要经过编制办批准,但进贤县物资局稽查大队上路查车肯定是违法的行为,因为只有公安、林业等部门可以上路查车。 被扣车方:为何老拖着不处理 “就算我违法装货,也应该及时对我给予处罚,该罚多少罚多少,但为什么老是拖着,就是不拿出处理意见呢?害得公司不能及时交货,要赔偿损失。”18日晚8时左右,等候处理结果等得不耐烦的南昌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万总让司机将车开走,但遭到稽查和民警的阻拦时,气愤地说道。据万说,2月l7日晚上10时左右,公司就已派人将所有收购废旧金属的手续向调查此事的警察出示。警方表示,18日会妥善处理此事。但直到18日晚7时许,处理结果依旧未出来。 随后,记者得知,在南昌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想将车开走,但当地执法部门却不让开走的情况下,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只好将此事向该县有关部门反映,数分钟后,被扣押一天的二辆货车才得以放行。而在此前,当地警方的处理意见是,先将解体报废汽车铁块卸下,车辆才可以放行,此事向上级部门汇报后再处理。这个决定是在记者透露身份采访了稽查人员和警方之后作出的。 欢迎读者继续拨打本报热线:(0791)6849123对此事进行讨论。文/图本报记者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