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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洗罪名五蛀虫互咬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9:39 沈阳今报

  首席记者房立实习生王晓丹

  今报讯“高淑清的买房申请是在买了房子后才交的,当时我就觉得不太对劲,留了个心眼,只签了名字。”李洁的话音刚落,高淑清立即说:“我的申请在先,李洁知道事情的真相。”昨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五蛀虫狂吞安居款336万的案件。

  李洁对公诉人的指控百般推脱。公诉人提交证据说李洁以发奖金的名义从账外账支出4.8万元,据为己有。“没那事,是出纳诬陷我。”“这4.8万元是奖金,每笔钱的后面都有人签名,说明每个人都领了,这是几年前的事情,怎能记得清。”可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这笔钱比其他奖金多2000元,李洁却记得非常清晰,“那2000元是我们后来给一位司机的降温费。”

  对于公诉人提交的关于高淑清买房子是从单位批下来的费用,李洁一口咬定是高淑清做的手脚,这件事情她没有责任。“当时高淑清怎么知道今天会接受法院的审判而事先做了手脚?”对于高淑清律师的发问,李洁变得无话可说。

  “当时单位的领导都住150多平米的房子,我向单位批钱买房子是经过领导批准的。”而高淑清一直认为检察院指控的内容与事实有出入,不肯承认自己的罪行。

  同时,已将13万赃款退还给国家的薛天凤觉得自己工作很辛苦,而钱是领导主动给的,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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