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省卫生厅废止九部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9:39 沈阳今报

  记者刘洋

  今报讯九部辽宁省地方性卫生法规从即日起退出历史舞台,昨天,辽宁省卫生厅公布《辽宁省卫生厅废止的文件目录》,对辽宁省卫生系统政策法规进行大清理。

  这些政策法规分别为:关于印发《辽宁省特殊营养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辽卫
字[2001]37号),《辽宁省食品营养强化剂与营养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辽卫函字[1990]20号),关于颁发《辽宁省保健用品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辽卫字[1993]55号),关于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管理的通知(辽卫函字[2001]13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许可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卫字[1997]3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健机构遗传病诊断技术服务许可和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医疗保健机构遗传病诊断技术服务单位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辽卫字[1999]19号),关于加强教学、科研单位开展医疗活动管理的通知(辽卫函字[2000]165号),关于辽宁省医疗机构建立群众投诉制度的通知(辽卫字[2000]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档案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辽卫函字[1999]367号)。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