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就提出非分要求 女网友5楼跳下摔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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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6:57 新华网 | |
网友第一次见面,男网友要求发生性关系,女网友不愿意,“为逃避被强奸的厄运”,昨天凌晨1时许,女网友从5楼跳下,结果摔成重伤。今天上午11时,涉嫌强奸的陈某被浦东警方刑事拘留。 事件回放 男网友陈某今年31岁,几年前从外地来到上海,在浦东新区巨野路买了一套房子。陈没有工作,他在网上结识了在上海做营业员的外地女青年任某。前天晚上,两人第一次见面,任到了陈家,发现屋里只有陈一人,不过她还是留了下来,而且一呆就呆到很晚。 昨天凌晨1时许,蹊跷的事情发生了:任从陈家5楼窗口跳下,被陈送到附近的公利医院。经诊断,她的左手、左脚都已骨折。 两种说法 任对警方说,昨天凌晨,她还在陈家,陈提出想和她“上床”,她没有同意,叫陈一个人上床睡觉,自己继续在床边的一台电脑前上网。陈先睡了,但他嫌灯太亮,要求关灯。任说关灯她觉得不安全,于是双方为是否关灯起了争执。后来,陈急了,再次提出要和她发生关系,她死活不依,陈就强行抱着她、摸她的身体。情急之下,她挣脱他的双手,一把拉开窗门,并从窗口跃身跳下。 陈某被带到浦东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接受调查,但他只承认当时他想与任发生关系,任不同意就跳了楼,中间没有争执,也没有强行侵犯她的身体的行为。 两个疑点 警方初步调查后认为,两人的说法中都有“说不过去”的地方。 陈说他没有强行侵犯任的身体,那么按照常理,任就不必选择“跳楼”这种过激的行为。任昨天下午在公利医院接受了妇科检查,确认身上是否有遭侵犯的痕迹。 而任只说陈“抱她”、“摸她”,并没有说门被陈反锁或挡住了,任为什么不选择“夺门而走”,而是选择跳楼呢?(记者金志刚)(来源:新民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