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装修队共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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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9:5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孙文萍)本市居民平女士雇请无资质装修队,结果引发火灾,平女士向装修队索赔,青浦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双方均需承担责任。 平女士2002年底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平女士父亲因图实惠,在明知装修工小良无装修资质的情况下,与他口头约定了承包装修事宜。小良揽下了活,又将油漆活分包给了他人。去年5月18日,房屋油漆结束,晚上,装修工小沙使用打火机照明,察看室内油漆情况,结果 法院认为:平父明知小良无装修经营许可证雇其装修是导致火灾的原因之一,因此,对引发火灾,双方都有过错。法院最终判决小良承担赔偿平女士家火灾引起财产损失的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