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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孔乙己”偷书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1:50 沈阳今报

  柏建义记者郑希雪今报讯谁说偷书不算偷,两名外地来沈的男子就因为频频偷盗沈城几大书店的图书,结果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昨天,法院审理认定二人犯盗窃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同是吉林人的毛某和郑某都是无业人员,30多岁没有工作,2003年夏天,两人来到沈阳打工。工作不好找,两人就想做点无本的小买卖。看见街头卖书的挺赚钱,两人也想干,
但是没有本钱。“要是能弄点不花钱的书就好了!”两人开始在沈阳的各大书店转悠,并密谋偷盗书店里的书籍,然后转手卖掉。

  2003年10月18日,两人早早就来到北方图书城,郑某负责看堆接应,毛某以夹带的方式将书从店内盗出。为了不被发现,两人偷了几本后就到东宇书店、新华书店等其他书店动手。第一天的“行动”得手后,两人第二天仍按前一天的分工行动。两天的时间,他们盗窃各种工具书籍47本,价值4000余元。不过偷来的书还没来得及出手,两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赃物返还书店。

  随后,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毛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各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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