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事局:应届生自主创业有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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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0:03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记者张星)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优惠。昨日,在中国·大连2004春季人才招聘大会上,大连市人事局发布了200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 2003年是大连市近年来接收引进毕业生数量最多、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2003年,大连市共接收(报到)非师范类毕业生18878人,比上年增加72%,其中,博士62人,硕士858人,本科11884人,大专3919人,中专2155人。引进外地本科以上毕业生8215人,比上年增 2002年,大连8所高校应届毕业生1.07万人,本地生源3400人,占整个毕业生总数的32%;而2003年,大连8所高校应届毕业生1.6万人,其中本地生源1300人,留在大连的有7000人,占毕业生总数的43%,留连人数比上年增加11%。 2004年是我国高校扩招后第二个毕业生就业高峰年。大连将继续超前储备人才,积极吸纳毕业生。主要的相关政策有: 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只要愿意来大连市就业,均予以接收。本市生源和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时间延续2年。2004年毕业生办理有关手续的时间可延长到2006年6月份。 对大连市需要而本地生源无法调剂的IT、电力、造船、航海、军工等类专业省属以上院校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在大连市找到对口就业单位的,予以接收。到北三市和长海县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其户口可以落在市内。 凡符合当年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办理落户手续,后落实用人单位。 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凡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届毕业生,可到工商部门申请,批准后,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给予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照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