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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跟规律较真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1:5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张 曦

  2003年郑花路整治风波至今尚未完全平息,如今北环风云再起,这绝非偶然。

  两场风波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它们争论的焦点,一是那些“非法”的挣钱单店或市场拆还是不拆?二是仅为景观“打倒”那些挣钱但“非法”的建筑该还是不该?

  因被拆对象成长历史的复杂性,这种争论很容易陷入是非对错的漩涡,对解决问题并无实际帮助。笔者认为,用“值与不值”来求解这道整治难题或许有助于复杂问题简单化。

  经济学界曾有人提出“玻璃窗原理”。

  该原理说的是:如果一个玻璃窗被打碎了,那就要重新安装一块新的玻璃,安装玻璃的工人就会得到一定的劳务费,这样就会增加国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乍一听,颇有几分道理,但细细一品,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很简单,如果将这一逻辑延伸下去,洪涝、地震、干旱、台风等都能成为增加国民收入的“功臣”,因为企业被损坏的机器设备要重新购置或维修,而夷为平地的楼房也需要大批人手来重建。显然,推论已经走进死胡同,甚至连没有一点经济常识的人也会对这一推论说“NO”。

  提出这一原理者只看到了玻璃窗被打碎与安装玻璃工人之间的联系,而把一个第三者抛至脑后。这个第三者可能是卖服装的,也许是别的什么生意人,玻璃窗被打碎的人本来打算添置一件新衣服,可预算中的这笔钱却被用于安装玻璃了。

  更重要的是:玻璃既然需要重新安装,说明它对主人、对社会是“有用”的资源,具有积极性,而打碎玻璃显然是一种浪费资源的破坏行径。

  于是,一位经济学家忠告说:“记住,破坏永远都不是福祉,仅是灾乱。”

  绕了一大圈,笔者的主旨还是想回到郑花路和北环路整治风波的现实中去。

  不少人对拆除或部分拆除一些沿路市场或4S店感觉“没什么”:“这里拆掉,大不了在别的地方划一块地再建,拉动了投资不说,保不准新建的市场更加规范、先进,最重要的是新市场可能‘合法’。”

  如果这些市场或店面半死不活、效益较差而且还有碍观瞻,为了城市美容将其拆掉也罢;但如果其能创造相当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有稳定可观的税收、可增加就业等),也就是说“资源”的积极意义远远大于其消极影响,笔者窃以为应该对它们“拆”下留情。

  理由起码有三:其一,如果拆掉原有建筑是为了吸引、建设更大的创收主体,这种“拆除”情有可原,但如果仅仅是为了造一块绿地,这种“拆除”更多地带有破坏色彩,大可不必。

  其二,郑州市、特别是4S店或市场所在区、镇的财力,显然还未达到对被拆迁物的经济含量漠视不顾的水平,有的甚至还很倚重。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旧的去了,新的也不见得立即就来。被拆对象中,有的已经发展多年,具有相当实力;有的是市场新贵或代表行业新方向,堪称中原最高水平;有的则已完成初步积累,具有自我发展、扩张和自我更新的能力。如若贸然拆除,对个体、对市场甚至对省会整个行业都会造成影响和冲击,正所谓“商机不可泄露”。在这方面,郑州的教训应该不少,“有市无场,有场无市”的现象就是最好的佐证。

  市场的发育成长自有其内在规律性,不是一厢情愿的。“有关部门的动作能不能不与规律较真儿!”在不久前的央视论坛上,一位专家不无感慨地说。

  至于说怎么解决、消化这种整治困局,我想,需要反思、提升的不仅仅是面临拆除的市场主体,政府有关部门恐怕更需要“补课”。

  本版插图 李庆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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