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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时动粗 严重者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2:49 辽沈晚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陶刚报道 “严禁不按执法程序执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侮辱、殴打管理相对人……”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皇姑分局为执法人员设立“禁区”,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清除出执法队伍。

  这些规定是专门为做好“环境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而特别出台的。规范中除对办公秩序、执法程序、队容风纪做了较为详细的管理规定外,还特别强调:严禁执法车辆使用警报
器;到达执法现场首先要出示执法证件;徒步值勤时两人成行,三人成列;除执行公务外,不允许着制式服装进入酒吧等娱乐场所;严禁态度粗暴和侮辱、殴打管理相对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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