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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丢手机只赔40元 失主质疑邮局“行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7:10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潘勤)特快专递的手机在邮寄途中丢失,邮局只同意赔偿40元。昨日,汉阳的周先生投诉,邮政部门的“行规”明显不合理。

  周先生称,6日,他到汉阳钟家村邮局用特快专递,给在广东东莞的亲戚邮寄一部手机和一副眼镜,花了邮费20元。

  9日,戚某收到邮件时,发现邮包被人抠了个洞,里面只剩下眼镜,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不翼而飞。邮递员同时出示通知,上写“手机已不见”。

  此后,周先生多次找到钟家村邮局,要求赔偿。邮局工作人员与广东邮局联系后,证实手机丢失确因邮局工作纰漏造成。向周致歉后,同意赔偿邮费的2倍即40元。这令周先生大惑不解。

  昨日下午,钟家村邮局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本由国家邮政局制订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其中第349条第4款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时,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该工作人员解释,周先生的邮包没有保价,按照行规,最多只能赔40元。

  周先生对邮局的解释十分不满,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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