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22岁色狼一年作案30起 身负多罪被判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9:27 半岛都市报

  本报 2月 21日讯(记者 刘建) 年仅22岁的男青年多次入室盗窃、抢劫,并强奸、猥亵妇女,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作案30多起,制造4起强奸案。昨天上午,身负多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市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据了解,李某是莱西人,今年只有22岁,但是他犯下的罪行倒不少。2002年7月到2003年9月期间,他先后采取爬窗入室、持刀威胁等手段,在延安一路强奸苏某,并抢劫人民
币100元;在延安一路强奸蔡某未遂,蔡某反抗时跳楼致轻伤;在燕儿岛路欲强奸金某,后因金某年龄小并说其母亲快回来了,未继续实施强奸行为,抢劫金某人民币1600元、价值3200元的手机一部;在延安一路强奸梁某未遂,抢劫170元;在商水路强制猥亵妇女于某,并抢劫800元、手机一部。期间,还多次入室盗窃、抢劫。经查,被告人李某强奸妇女4次4人,其中强奸犯罪既遂1次,未遂2次,中止1次。

  昨天,市北法院审理后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