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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学校免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11:14 沈阳晚报

  新闻概述

  两个孩子在课堂上打架,其中一个孩子被打成重伤,双方家长为此对簿公堂,要求学校承担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学校无责任,于是双方家长上诉。历经起诉、上诉和抗诉三个程序,历时500余天。2月20日,这起学生课堂打架受伤,学校无过错免责案,在新城子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工作下,双方家长表示息诉,服从法院的判决。

  两年前,新城子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力军,见同桌同学车迟在看连环画报,当堂报告给上课老师,老师对车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连环画报没收。当老师转过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车迟趁老师不注意猛踹了王力军一脚。双方在厮打中,王力军用拳猛击车迟的颈部,造成重伤,鉴定结果为8级伤残,为此,车迟的治疗费用了近3万元。

  车迟的父母看着儿子成了残废,脖子挺不直,于是一纸诉状将王力军告上法庭,要求王力军家长承担医药费3万余元及精神损失费2万元,并要求学校承担连带责任。新城子区法院曾作出一审判决:王力军对此纠纷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款的90%;车迟自负10%;学校无责任。虽然此案发生在课堂上,但王力军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殴打他人具有危险性。王力军的行为违反学校纪律和法律规定,符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0条规定。此事故完全是学生之间的过错造成,学校并无管理不当。

  双方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车迟的父母向沈阳市法院提出上诉,其父母认为学校在这起事故中有监护不足的责任,要求学校承担连带责任;王力军的父母认为事故是在学校课堂上发生的,学校要承担100%责任。

  因此案过了上诉期,沈阳市中级法院没有受理双方家长的上诉申请。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家长又发生争执,为此,王力军的父母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请抗诉,认为校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经新城子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人员对其多次地讲解法规依据,王力军的父母终于按照法院的判决付给车迟赔偿金4万余元。本报记者丛治国(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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