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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汕头好市民)红姐十二年如一日为妇女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11:5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在濠江区的大街小巷,很多人都知道“红姐”,而“红姐”走在街上,也总有妇女会笑着跟她打招呼,说:“阿姐,真的感谢你。”这位“红姐”就是汕头市濠江区妇联主席蔡晓红。她从事妇联工作已12个春秋,一直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而默默工作,今年被评为省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红姐笑着告诉记者,因为12年来处理过的妇女维权事件不计其数,一些当事人她已经
不认识了,但对方却还记得她,有时走在路上,很多妇女跟她打招呼,她怎么也想不起是谁来。有一次经过一个市场,一位卖猪肉的妇女一定要把两个猪腿送给她,她想了半天,才记起这是一位曾经到区妇联寻求援助的妇女,当时这位妇女的丈夫有了外遇,对她很不好,痛苦万分的她找到了红组,在红组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该妇女终于走出家庭的阴霾,重新开始生活,现在在市场摆了个猪肉摊档,自食其力,她一直对红组感激不尽,无以为报。红姐说,每当遇到这样的事情,她都十分开心,她并不求别人对她的工作有什么回报,她只想看到姐妹们平静幸福地生活着,就十分安慰了。

  红姐一毕业就从事妇联工作,现在她不只是区妇联维权干部,也是区法院特邀陪审员。在工作中看到很多妇女在家庭中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感到十分心痛,她觉得很多妇女在家庭中受到伤害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懂得维权,不懂得通过法律保护自己。为了让更多妇女拿起维权的武器,读行政管理专业的她首先努力为自己充电,通读了各种各样法律书籍,特别是《婚姻法》、《继承法》等与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她都十分熟悉。她在办公桌上堆满了厚厚的法律法规书籍,一有时间就会翻读(如右图)。

  她觉得,做妇女的维权工作最主要是要有爱心。记得有一次她接待了一位从湖南来的女子,这女子与本区一位男青年在湖南同居生下一个男孩,后来男青年回汕后不想和她结婚,她从湖南来到汕头寻找孩子的父亲,希望他负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因为人生地不熟,红姐不但连续多日为帮她争取权益而奔走,还帮她找旅馆住宿,有时该女子来到妇联还没吃饭,红姐又忙着张罗她吃饭。像这样的事情虽然已不属自己的职责范围,但红姐觉得自己非做不可,而且乐此不疲。

  文/许玉璇图/郑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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