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司机告交警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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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0:04 半岛晨报 | |
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晨报讯 (田水 首席记者王勇实习生张大超)面包车与轿车相撞,轿车司机受伤后不治身亡。交警部门认定面包车司机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认为交通肇事与自己酒后驾车没有因果关系,面包车司机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去年7月3日零时10分左右,大连某培训学校职工孙某驾驶面包车沿华北路由南向北行驶到与西南路交叉路口时,冒顶信号灯与马某驾驶的沿西南路由西向北正常左转弯行驶的轿车撞在一起,马某受伤,抢救无效第2天死亡。 事故发生后,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立即对孙某和马某进行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孙某血液中酒精单位含量为0.08克,马某血液中未发现酒精成分。 沙河口区交警大队委托大连市事故车辆检验鉴定中心对事故发生时,孙某驾驶面包车的车速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肇事时面包车速度为每小时70.5公里,属于超速行驶。 去年7月8日,沙河口区交警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马某没有事故责任。孙某不服,申请重新认定。8月21日,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重新认定,维持沙河口区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经过侦查,大连市公安局认为孙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并将孙某交通肇事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孙某认为,出事时自己是绿灯通行,并未冒顶信号灯。同时酒后驾车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且自己超速情节轻微,不应承担责任。因此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沙河口区交警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沙河口区交警队认为该队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其代理人当庭出示了事故现场勘察笔录、照片以及乙醇检验报告、信号灯工作说明、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等。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孙某是酒后驾车,根据《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不具有上路权的行为,如交通事故另一方无具体违章行为,就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过鉴定,事故发生时,孙某驾驶的面包车车速为70.5公里,是超速行驶。法院认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时,华北路与西南路交叉路口信号灯指示为,放行马某的车沿西南路进入华北路,禁止孙某的车沿华北路进入路口。根据现场刹车痕迹,孙某在距路口31米处就发现禁止其通过的指示信号,并采取制动措施。因此,法院认为,孙某冒顶信号灯的事实清楚。 因此,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间的因果关系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