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头加耳光 老师“过激行为”是无奈之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0:5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马利实习生闫海生)由于与其他学生打架,中学生小范三天来四次遭遇“过激行为”,并由此产生了厌学心理,在家人的劝说下才回到课堂。而学校负责人却认为这是教育中不可避免的无奈之举。 处罚学生以耳光为主? 小范在石家庄市59中学读初一,2月13日他和几名同学合伙打了班里的另一名同学,16日便受到了一系列处分:“班主任在周一上午第二节课时,责令我与另外一参与打架的同学小磊罚站,并打了我几个耳光,他挨了老师的拳头;周二下午第二节课,班主任又扇了我和另一名同学;稍后,我们7名参与打架的同学一直被罚站到下午放学,然后被叫到教导处。学校的崔副校长挨个拽我们的衣服领子,后来班主任又把我单独留下进行体罚,这是最重的一次;周三上午第二节课,班主任又让我们三名同学罚站,再次被老师抽了耳光。” 20日中午,记者见到了因为打架事件而受到惩罚的6名同学。据他们反映,几天来他们都受到了老师的体罚,小范挨打次数最多,最后一次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处罚以耳光居多。 “过激行为”不算体罚? 2月20日下午,记者在59中学见到了该校崔副校长,他承认在处理这一问题上老师确实动过手,但他认为,这只能算是过激行为而不是体罚,老师打学生的起因是这几个学生合伙打了班里的一名同学,给被打的同学带来了身心伤害,并产生了厌学情绪。在记者的追问下,崔副校长承认自己在周二下午也参加了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自己有“推搡”学生的行为。 小范的家长说,被老师处罚之后,孩子就不愿上学了,部分受到体罚的同学也流露出厌学情绪。截稿前小范打电话告诉记者,老师已经让他停课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