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者应保尽保 “杠外的”拒之门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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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9:19 哈尔滨日报 | |
2月16日本版发表的《“低保”让贫困者有饭吃有衣穿》一文,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来电,就有关低保政策进行咨询,反映发放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希望把这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落实好,把有限的低保金用在救助贫困者上,把不够条件的拒之门外。 动态管理 让贫困者“应保尽保” 我市低保工作起步较早,现已步入规范化轨道。然而,低保人群的家庭收入及工作就业不很稳定,呈动态状,因此,将国家下发的数百万低保金准确无误地发放到低保户手里,做到“应保尽保”并非易事。 家住道里区安化北段社区60多岁的郭凤庭、沙英哲老两口,无儿无女,妻子沙英哲体弱多病,常年依靠郭凤庭老人骑三轮车拉脚维持生活。2000年11月,郭老突患脑中风,生活不能自理,老两口没了生活来源。当时他们不知道还有低保这回事,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他家的情况,主动上门为他们办理了低保,从此两位老人的生活有了保障。 工程办事处辖区的离异下岗女工王某,部分丧失劳动力,因儿子当兵家庭收入属低保线以下,街道办事处为她办理了低保。后来其儿子复原分配了工作,其家庭收入达到了低保线以上。在月走访复查中,办事处发现了这一情况后,及时停发了其低保金。 据市民政局介绍,许多生活困难的家庭不懂怎么办低保,是民政干部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主动登门了解情况,为他们办低保。 把好“三关” 混水摸鱼无机可乘 为了把好居民委第一道关,防止走后门,我市社区都成立了评议小组,评议结果张榜公示,如有不实,立即重新调查,经审核小组审核后,进行再次抽查、公示。作为第二、三道关的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部门,也制定了层层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并设有举报电话,让那些少数有劳动能力却千方百计地想骗取低保金的人无机可乘。 居民任某,自称为临时工,月收入300元,有一个孩子聋哑,一个在上学。在申办低保时,经工作人员查实,聋哑儿已就业,而该居民月收入为700元,以此计算,任某家实际收入超过了低保线。 此外,一些国企职工在单位破产时已获得了买断工龄补偿金,可在申办低保时,这些人却隐瞒事实,但按低保政策,一次性经济补偿在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应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后,所结余部分须摊入家庭收入之中。对此,道里区民政局低保科付科长深有感触地说:“像这样想尽招数拼命往低保大门里钻的大有人在,这些人视国家给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不要白不要,为了把好关,我们就得反复复查、走访,工作难度相当大。 低保“三难” 亟待强化监督机制 低保有“三难”,让很多常年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头痛。 ———一些企业出于对职工自身利益的考虑,向民政机关出示虚假证明,骗得低保金,不难看出低保相关规定对企业单位的约束力还不够。 ———有些居民不够诚实,谎报个人的工资数额,尤其是做小买卖的社会闲散人员的收入实难界定。 ———邻里相互攀比也给低保工作带来难度:比如邻里之间相互不了解,却一味的计较他人低保金领的数额多,不断上访,殊不知各家有各家的具体情况。 低保是政府为贫困群众“雪中送炭”的好事,社会各方和想办理低保的家庭应当共同把为贫困群众办的好事办好。单位不要为了本单位职工的利益出假证明;该保的家庭“应保尽保”,不该保的也不要费尽心思拿昧心钱,共同创造一个人人有饭吃、有衣穿的祥和的社会环境。 实习生 吕博 本报记者 海洋 于迎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