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中央媒体记者敲诈勒索 湖南一男子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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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3:1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23日电据湖南日报报道,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假记者易校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北湖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现年52岁的易校成系湖南省某新闻单位待岗人员,本无合法的新闻采访权利。但他在长沙某市场购买了一本假“记者证”,自行填上“中央新闻单位驻湘记者分会《内参》部”的单位名和自己的姓名,于去年9月到郴州市某集团公司进行敲诈 去年1月,北湖区法院还审理了假记者何金城诈骗案,一审宣判何金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作者:周喜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