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1名职工工作28年被清退 强烈要求老有所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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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4:10 四川日报 | |
近日,蓬溪县赤城湖管理所部分职工代表向本报反映,他们从1976年水库建设之初即来到赤城湖工作,1996年,他们与赤城湖管理所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2002年,当他们在该单位连续工作达28年之时,县政府却一纸文件将他们宣布为“临时工”并予以清退。此举引起被清退的71名职工的强烈不满。 2月13日,记者来到赤城湖管理所。据该所职工介绍,赤城湖水库1976年动工兴建,19 对此,这71名职工想不通。他们对记者说,为了水库建设,他们奉献了整整28年,从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变成了老人,哪有28年的“临时工”?他们要求履行合同,实现老有所养。 蓬溪县劳动局局长曾修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县上将他们认定为临时工没错。至于依据,曾说,正式职工需要有人事部门的指标,然后在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这些职工没有在人事和劳动部门办理手续,因此属于临时工。 曾修富表示,县上出文件清退这71名“临时工”是符合政策法规的。他认为,该县落实川委发[1999]78号文件,清理赤城湖管理所临时人员,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且依照劳动法进行了经济补偿。 然而有职工指出,省委文件清退的范围和对象是:乡镇机关、财政供养和行政性收费的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而赤城湖管理所既不是乡镇机关,也不是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更不是行政性收费的事业单位,不在省委文件清理的范围。且该项工作早已于2000年8月结束,而事隔两年之后,县政府仍引用这一文件,是不适当的。 更有职工代表指出,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是赤城湖管理所,乙方是职工,完全属于单位内的劳动合同关系,凭什么由县政府出文件清退他们?本报记者宋开文 | |